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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税额及南北差异 (1 / 3)

众所周知,元蒙帝国起于草原。

所以在帝国刚刚建立的时候,元蒙帝国的统治者对于商税的概念是极为模糊的。因此,当元蒙帝国灭亡女真所建立的金国后,他们也就直接将金人的那套税收体制搬了过来。

故在元初时候,元蒙帝国所制定的官方商税便是三十取一。

而后甚至因帝国初建,人口稀少,制度恶劣,商业难以发展的缘故。帝国统治者还一度将商税减为四十取一、六十取之。最夸张的时候甚至一百两取七钱半,商税还不到千分之八。

也因此,朱元璋在原本历史上所建立的大明朝,便是承袭了元帝国初期三十取一的商税制度。

不过相比起在读书人的忽悠下一直都没能将商税增加,且还将商税越收越少的大明朝,元蒙帝国商税却是随着实际情况不断波动增长。

比如在大元至元二十六年。那时南宋灭亡已近十年,得到充分休养生息的元帝国,便就在帝国宰相桑哥的建议下大增商税。

然后,元帝国的商税也就像是坐上火箭一样,开始了持续不断地走高增加。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朝廷增加商税的做法,也遭到了江南官员的反对。被抨击为与民争利。可江南官员在元蒙朝廷中显然没什么话语权,且元蒙帝国的统治者也不在乎与民争利,

在他们看来,全天下的百姓都是他们蓄养的牲畜。与民争利?不存在的。你们的命都是黄金家族的,收你们点税怎么了!?

所以在当今元帝登基的时候,商税就已经达到了十取二三的地步。也因此,仅江浙一省,便有商税一千三百五十余万贯。当然,这个数字是按照元蒙宝钞来计算的。

如果真正将其折合为白银,大体估算,金额也就在三百至四百万两间。

不过那是江浙行省,山东这边的商税显然是不可能达到这种水平的。根据以前遗留的账簿,山东经济最为繁荣的时候,全部的商税相加也就只有江浙那边一个零头。即三百万贯,七八十万两。

可现在正值乱世,且为了鼓励商业,早在毛贵时期,山东地区便将商税降低到了十取其一。也因此,去年一年毛正梁所收到的商税也不过就十三万两。

正好相当于是原本历史上明弘治年间全国上下一年的商税收入(注1)。

但就像明王朝从不依靠商税一样,仅仅十几万两的商税,也只不过是山东行省的部分收入。比例并不大,也就占不到税收总额的一成。

因为在如今时候,田税才是山东地区最重要的收入。

自从毛贵时期广设屯田,吸纳流民,并剥夺只进不出的寺院田地后,山东秋粮数额便进入了暴增模式。以至在去年时候,山东地区的秋粮税收数额便突破了一百五十百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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