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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 我就是 (1 / 3)

买卖人口这种事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天赐军很快便冲进市场,抓走了所有的人牙子,带走了所有被卖的孩子们。接下来天赐盟还会找到所有被卖出去的那些人口,统一培训后在天赐盟谋生活。

人牙子将会被仗三十,判苦役十年,罪大恶极的将会被叛苦役十年以上直至斩首。就算做完十年苦役也会被终生监管,终身不许离开昌国,免得再去为害世人。对于人贩子,田十一狠不得一刀一个都结果掉,这种人真的不应该留在世上。

此时昌国还有大氏族七家,中小氏族百余户,基本上都是大地主。细细追查起来,几乎就没有一家是干净的。天赐盟来了以后这些氏族富户略有收敛,以前可说是欺男霸女无所不为。

田十一下令,彻查这些氏族富户的所有罪行,不论多久之前的罪孽都不能放过。对于这些氏族富户家中的土地、店铺、商船等资产,天赐盟以市价收购。不卖也没有关系,凡是为这些人家做工的学徒、匠人、伙计,种地的雇农、长短工,行船的船员,以彻查身份等各种理由统统抓回去,统一培训后分配到其他岗位上。培训期间发给工钱,只要不回那些氏族富户家中便是自由人,回去便要再度抓回来培训。当然,第二次培训是没有工钱可拿的。至于第三次,那就只好送到别的岛上去做些辛苦点的工作了。

没有人给他们种地、做工、开船,这些氏族富户还不卖地卖商铺那也随他们,就放在那里空着好了。如果有暗中给天赐盟使绊子的,天赐军自然不是吃素的。

濮成有些担心这样做会坏了十一哥的名声,但田十一却坚持必须这样做。真要追究起罪行来,那些氏族富户家中八九成的人都要进大牢,这种人还有什么可姑息的。

市场上一阵鸡飞狗跳,人牙子和被拐卖的孩子们都被带走了,很快又恢复了喧闹。田十一觉得昌国必须好好规划一下才行,如今这般混乱虽比大宋朝其他地方强了一些,但依旧会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

一回头,看到旁边的摊位上摆着许多鞋子。大宋朝卖成品鞋子的并不多,看来天赐盟的商业发展已经走在了大宋朝的最前列。

一双绣了花的鞋子引起田十一的注意,不自禁便拿到手中,竟然与手掌差不多大小。这种鞋不可能是卖给小孩子穿的,那便只有一种人能穿了。

“以后,这种鞋不许在天赐盟之内售卖。”田十一对濮成说道:“严禁天赐盟女子裹脚。”

说到后来,田十一的声音已经有些冷厉,吓得卖鞋的小贩站得远远的不敢吭声。

濮成并不明白其中的原因,但十一哥说不能卖那便不能卖。至于不许女裹脚这事还要回去制定相关的政令再颁布下去,需要规划执行。

田十一没想到在朱熹还没出生的时候,便已经有了裹小脚的习俗。怪都怪身边的丫头们都是大脚丫子,不然的话十一哥早便想起这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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