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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地级市的申报 (1 / 4)

中国古代,人口没有这么多,官员的构成也相对简单。

奴隶社会我们就没必要去探讨,因为大奴隶主和小奴隶主他们的势力范围不一样,官员的称呼也是五花八门。

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设立了郡县制,由郡守与县令代替皇帝在各方牧守。

郡守直接向皇帝负责,县令向郡守负责。

在县令的下面,还有亭长与里长,由所谓的乡老出任,不是正规的国家公务员,像临时工,随时可以替换。

汉代以后,人口越来越多。

在东汉末年,其官制有了现代社会的雏形。

州牧有点解放初期局的味道,一个州牧下面有太守,再下面是县令。

建国之初,就像军区一样,有东北局、西南局等派驻机构。

后来,这一层机构被取消,省委书记和省长直接对中央负责。

所谓的地区,就像曾经县与公社之间的区一样,是省里的派驻机构。

换一句话说,地委或者行署,不算一级政府。

地区只是省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只是省级组织派出机构。

地委,只是省委的派出机构。

地区没有人民政府,只有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代表省政府。

地区也没有人大和政协,所以地区只是省里派来管理下属的县市的,不是政权。

在欧洛泰地区,尽管有人大与政协。一把手被地委书记与专员兼任,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大与政协。

要不然,为什么每次换届巫山都很窝火?省里面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地委或者行署的意见。直接任命官员。

他心里对这种地区的反感已久,只不过以前确实没有这个实力来反抗。

今天的北疆,具备了地级市成立的条件,敢于与乌市这个维省的省会叫板。

去年维省的换届选举,巫山以地委书记的身份,成为省委常委,为啥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媒体上大书特书?

在他们看来。地委书记根本就不是一级党委的一把手,成为省委常委,则是开了历史的先河。

边疆省份。地区大多数时候,比起内地的地区权力无疑大了不少。

特别是维省,地广人稀,紧急事件。地委与行署首先处理。再上报省委。

至于一般的行政或者党内事务,都是处理好了到省里面去备案。

可以说,维省的地区,权力结构与地级市相差无几,只不过少了对地区和县里的官员直接任免权力,事事都要向上级请示。

而这些权力,恰好是每一个官员最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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