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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章 阿神?阿屎! (1 / 4)

负于尼克斯的比赛是许多意外的连接,韦夏全程没多大存在感,他传了许多球,想激活队友却埋葬了比赛。

可以说,输球他是有责任的,而且是很大的责任。

“我应该少传几个球。”面对媒体,他坦言。

又输又赢的话,他们便很难把名次提升。

比赛还需继续,和尼克斯二番战打完,迎来另一个对手——亚特兰大老鹰。

一开场,比赛就进入了单挑节奏。

Wish 大战乔·约翰逊!

韦夏和乔的对决,有点像二十年前威尔金斯与伯德的大战。

一个是绝对的技巧,一个是绝对的天赋。

韦夏和威尔金斯不同的是,他没有那么依赖身体天赋,除了干拔的高度,他很少表现出溢出的运动天赋来。

韦夏成为核心的道路上,借鉴过许多人的打法。

尤其是在ACL撕裂之后,他认识到天赋就像毒药,虽然可以让人达到至高领域,若是不打好根基,等到天赋从身上脱离,必然会出现断崖式的下跌。

乔是所有没速度的选手的福音。他的地板流程度,还深过皮尔斯。

因为皮尔斯年轻的时候还当过一把飞天流——你必须无视他在高中时期参加的那届连续扣篮不中的扣篮大赛——后来玩起无招胜有招的地板流,偶尔还有逸伦超群之气不小心流溢,真所谓这么唏嘘的胡渣到哪里都忍不住闪亮。

乔的立身之本,一是投篮:30尺范围内,指哪打哪,起手就投。201公分身高,出手时弹簧机一般的上肢,防守人不敢离他太远。

有这点,其他花样才好变。

乔愿意单打时,运球总是大开大阖的。一是跨步好,二是手上操纵自如。所以虽然运得很嚣张,就差亮裤裆了,没人敢手痒去摸。一旦拉球动了对方重心,乔的探步卡身位突破很是了得:快不算快,但用身体隔住你,之后直接就过了。

关于乔的脚步,还有一个特点。

他和皮尔斯都喜欢一个半侧身护球后,忽然前转身左轴心脚转向右手推球向前卡身位的本事,这一下半圆转,手上的控制非常了得。

如此一突,对手惊慌失措,急忙补防,乔立刻撤步,急停跳投。

2008年带队和凯尔特人首轮大战七场过后,乔的打法就变得很懒了,急停跳投也懒得打了。

经常是反复胯下拉球,面无表情贴着防守,吓得对手步步后退。

到近筐处,一个单手抛、急停投之类的进攻手段就出去了。

乔的上肢和手腕极强,所以出手只需手指一点,有时手臂都不伸直,就这么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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