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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就这一回! (1 / 5)

彭向明前脚在华通的酒会上,被大佬冯远道给敲打了一下,后脚他那家东胜传媒旗下的东胜唱片,就过来联系了。

这边彭向明把姿态放得极低,虽然自己肯定不好露面过去亲自谈,但是却让孔泉去东胜传媒的大楼主动登门拜访――姿态上甚至有点投靠的意思。

有些时候有些事,面子比天大,彭向明较真的很。

但在类似这种事情上,他却向来没有什么坚持,身段一向放得很低。

《追梦人》红成那样,一首单曲就帮大旗唱片这个发行方赚了几千万,但他直到现在,每次去到大旗唱片见到何群玉,一定是客客气气、姿态很低。

结果孔泉过去一谈,一试就试出来了。

对方给开出的条件,并不怎么叫人欢喜。

对方要求注资进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具体价格大家可以慢慢谈,但他们却要求必须控股49%――已经给彭向明留下了绝对控股,因此这一点再不容商量。

注资完成之后,彭向明跟工作室之间,以及工作室跟东胜唱片之间,接下来必须签订彭向明的四年二专的发行合约。而且在这四年内,彭向明还要负责为东胜唱片旗下的歌手,创作并制作不低于十首歌。

与此同时,彭向明的经纪合约,必须签进东胜传媒旗下的东胜娱乐。当然,条件对比外面的其他歌手或演员,不算苛刻了,五年,20%。

毁约款他们出。

当然,只有两百万而已。

彭向明现在的经纪合约在安之艺手里,只有15%,而且他还掌握着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70%的股权,等于是孔泉手里只有他4.5%的分成。

另外,在经纪合约中会规定,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公司会为彭向明安排两部电影和两部电视剧的片约,确保都是男主角,确保一定的投资规模和剧组配置。

以及,彭向明每年都要接固定的综艺节目通告,和一定次数的商演。

当然,作为这份合约的回报,他们也给出了一些算是比较诱人的条件。

第一个就是,他们承诺会帮彭向明拿下至少两个一线品牌的代言,确保每笔代言的年收入,都不会低于两千万。其潜在的影响力,和品牌方出于对自身品牌形象的维护,都会给彭向明带来极高的曝光度。

第二个,他们确保舆论控场。公司有专门的公关部,跟国内各大舆论场,都有着相当频密的业务联系,在业界的人脉更是堪称宽广,因此可以确保在合约期间,彭向明不会受到任何的无端攻击。

即便是有了舆论波浪、绯闻、负面新闻之类,他们也能尽力帮忙压下,实在压不下的,也有专业人员负责进行舆论公关,帮助脱离污名。

第三个,签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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