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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嫌疑人的献身之十七 (1 / 3)

那一杯白开水终于不烫了的时候,张超开始讲他和秦小华的故事。

秦小华,三十三年前是春阳市人民商场的一名临时营业员,在那个年代,应当算是没有正式工作的青年。

秦小华父亲去世得早,母亲又多病。母女两个的生活全靠秦小华当临时工的工作和在夜市摆摊的收入来养活。

认识秦小华是在1986年的夏天。

那一年,秦小华二十岁,张超二十二岁,正是青春年华正当年的年纪。

那天,在城东派出所上班的张超,中午下班回家吃饭的时候。

在楼下遇到了秦小华。

张超说,他永远记得那一天,秦小华穿着一件印花的连衣裙,阳光衬得她一张笑脸特别地好看。

当时的秦小华正搬着一个木头箱子往大门里头挪,箱子有点大,正好卡在了门口,挡住了张超回家的路。

秦小华不太好意思地朝张超笑了笑,张超说,就是那一种欲说还休的一笑,顿时拔动了他内心的那根情弦。

那一天,本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优良作风,他将秦家摆在院子里的东西全部都给搬到了五楼。

这是张超二十二年以来,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入了他眼的姑娘。

人间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所以张超和秦小华的恋情只开了花,没有能结出幸福的果子来。

二八姑娘秦小华是漂亮的,但其漂亮有一种天生的媚态。

加上其工作也不稳当,这自然就成了张超父母反对的话题。

秦小华是一夜之间就搬走了的,那几天张超正好忙于查一宗案子和师父出了差。

回来的时候,哪里还有秦小华的影子,这姑娘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

按理说,张超是警察,找个人应该是比较容易的,说来也奇怪,秦小华就是没有找到。

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秦小华在用生命躲着他。

那之后数年,张超说他再也没有见过秦小华。

对于最后的说法,萧默并不同意。

他说:“张警官,你真的没有再见过秦小华吗?”

张超坐在椅子上不语。

萧默继续:“1986年元旦的那一天,你的确出差在外,但在春阳市的秦小华的人生却在这一天晚上改写。我在想,这也是她下定决心要离开你的主要原因。”

张超的眼神空洞无神,仍旧不说话。

萧默又道:“那天是元旦假期,夜市自然热闹非凡,秦小华在夜市上卖服装,因为生意特别好,所以回家比平时要晚了许多。从夜市到秦小华的家要经过一条鲜少有人经过的巷子。秦小华年青漂亮,在这个巷子的入口处,有一个铁皮屋。那个在铁皮屋里支着一个修鞋摊的老光棍已经注意秦小华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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