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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0章 修改律令 (1 / 3)

第360章修改律令

“朕还是第一次听说。”李世民对吴迪说的这些东西很感兴趣,但不太明白,三权分立的作用,“我刚才听你说的这些,如果三权分立,不会让朝廷的权力不集中吗?”

“的确,如果朝廷进行三权分立,以咱们大唐的历史背景,或许会回到周天子的时代,藩王割据,不过在司法上是很有必要的,朝廷依旧是朝廷,但司法将会更加透明公证。”

吴迪这番话,让李世民恍然大悟。

原来只是在律令上三权分立,这样做的好处想想就知道。

首先,会限制衙门的权利过大,那样断案就不是衙门的一家之言。

“所以臣建议。”吴迪再次开口,“让衙门成为执法部门,也就是说衙门只有抓捕,以及审问的权利,并没有判决的权利。”

“那判决交给谁呢?”

“判决应该交给大理寺,他们负责审理以及判决。”

“这样不就是把衙门审判换到了大理寺吗,有什么区别?”

“陛下,这就要关系律令了。”吴迪开始说起了后世的经验来,“律令应该规定,咱们要秉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无罪辩护,尽管确定一宗案件的嫌疑人,也应该给这个嫌疑人权力为自己无罪辩证,而大理寺也应该秉持这个原则,尽力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无罪,实在是证明不了这个犯罪嫌疑人无罪,才能做最后的宣判。”

“朕明白了。”李世民顿时明白了过来,“你的意思是,咱们律令一开始的思路就是错的,不应该去证明一个人有罪,而是应该证明一个人无罪。”

“是的陛下,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冤假错案,而且我们应该还有一个辩护人制度,也就是说,原告与被告应该有个辩护人,他们为各自的辩护人辩护。”

“的确是个好的方法,这样确实能减少冤假错案,但会不会成本太高了?”

“成本的确高,但与冤假错案还有还老百姓一个清白来说,这些成本不算高。”

后世就是用的这个制度,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公检法都是单独存在的。

相互制衡,才能让法律切实的生效。

如今的律令吴迪是搞不明白,也没办法去改变这些律令。

但约束律令还是很有必要的,不能让律令成为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

大唐只有在这个制度下,才能够长久存在。

李世民听后沉默片刻,随后叫来了长孙无忌。

毕竟长孙无忌是大唐律令的起草人,只有找他来商量之后才能确定这个三权分立的可行性。

当长孙无忌听到三权分立之后,也的确是找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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