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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1 / 4)

游乐场已经颇为热闹。

迎着大门的主广场上,一群大人小孩围着穿着五颜六色长袍的修格听他表演。这家伙笑呵呵地先吹了一曲长笛,悠扬的笛声在广场上回荡,听得人心旷神怡;然后又清了清嗓子,弹奏着三弦琴,唱起了欢快的歌曲。

无论长笛的曲目还是三弦琴的歌谣,都是人们闻所未闻的,即便是最见多识广的人,也不曾在别的地方听到过。所以来倾听的不仅仅有一般的平民,也有几位学者模样的人们。其中还有人拿着一块木板,一边听一边用木炭在上面写写画画,把乐谱记下来。

这个世界并没有“版权”的概念,但对于原著作者的署名权还是有所保护的。如果有谁抄录了别人的书籍,或者是收集了别人的歌曲,却把原作者的名字抹掉甚或改成自己,那么也不用原作者去告他,文艺之神和典籍之神自然会找他麻烦,甚或连强大神力的魔法之神都会惩罚他——原因很简单,魔法之神的神职里面也包含知识这个部分,对于知识的尊重和保护,也是祂教义的一部分。

至于盗版牟利的问题,就这个世界落后的造纸和印刷水平,靠盗版能牟利?开玩笑吧!

但即便如此,隋雄也常常收到来自于学者和诗人们的申请,请求那些歌曲的作者许可他们在别的地方演奏这些作品。

对此他当然不反对,但却要求无论在哪里演奏,都必须先帮忙宣传一下游乐场。

这个要求很合情合理。大家都愿意接受,所以常常有远方的艺术爱好者听了翻版歌曲之后。千里迢迢跑到本国首都,然后从传送阵抵达游乐场。只为了听一听修格的原版。

不久之后,修格在某天和乔修、法夫尼尔一起喝得醉醺醺,躺在某个妓女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蒙受到了文艺之神的呼唤。

第二天早上,他神清气爽斗志昂扬地表示,修瓦里埃.冯.斯托洛夫斯基.弗朗茨先生因为在艺术传播方面的杰出贡献,得到了悠远之歌(文艺之神)的奖励,现在已经是一位高阶的冒险者!

说这话的时候,他很是斜着眼睛瞥了乔修几眼。大有不把这连名字都写不好的野蛮人放在眼里的意思。

乔修倒也不跟他计较,只是那天下班之后拖着他要他请客,一顿饭吃掉了他整个月的薪水,心疼得他哇哇大叫,却被大块头野蛮人铁钳子一般的大手狠狠镇压,毫无还手之力。

高阶吟游诗人固然厉害,但乔修可是高阶的野蛮人,一个吟游诗人被野蛮人抓住了,那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化为人形的法夫尼尔一边享受着两个小姑娘的服侍。一边笑呵呵地看着乔修收拾着活宝,忍不住感叹:“修格这家伙,的确是有趣得很啊!”

同样见到了文艺之神的还有隋雄,双方就文艺的形式、艺术的发展、艺术家的培养和保护等等问题。亲切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取得了很多的共识。虽然就根本立场来说,依然停留在“赞赏”而非“支持”的地步。但终究还是达成了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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