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圈 (1 / 4)

没一会儿警车到了,花锦跟警察说明了情况。

本来欠债收债就是民事纠纷,如果不涉及到暴力威胁,那就是合法的。对方做得很谨慎,没有留下任何不利证据。无法定什么罪。

这种地方没有监控,两人也没有受伤。警察也只能嘱咐她们自己小心。

警察走后,花媚带着花锦进了小楼。

和之前花锦住的酒店大套间不一样,花媚住的地方简陋得多。她住在破旧小楼的第二层,跟着楼梯上去,到了房门前时,看着摇摇晃晃的木板门,花锦停住了脚步,想转身离开。

其实从穿越过来后的一切,花锦都没有什么实感。娱乐圈,破产,催债,这些都不像是真实发生在她身上的,就像是做梦。

从睁眼变成“花锦”的那一刻,她做的所有事都是被逼到最后关头的不得已,在粉丝群里发话是被柯经纪逼的,来见花媚是被催债人逼的。

眼下只有她们姐妹两人,安安静静的。

灯光昏暗,房屋逼仄,还有些木头陈旧腐败的气息,周围的简陋破烂反而让环境显得分外真实起来。

花锦此刻忽然清楚地意识到,她确实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身上,过上了另一个人的人生。还没办法回去。

花媚站在屋中,回头看不进门的花锦:“怎么了?”

花锦回过神,却站着不动,只道:“这个地方不能再住了。”

很容易被找上门。这次她赶回来了,下次可就不一定能赶回来。但花媚是原主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相依为命的关系,她现在占了原主的身体,不可能对原主的亲人撒手不管。

花媚怔然,道:“可这里是我唯一住得起的地方了……能搬去哪儿?”

花锦不甚在意地顺口回答:“那可太多了。酒吧网吧舞厅洗浴中心,去当个临时工,包吃包住。实在不行,还能去寺庙里面当志愿工,也是包吃包住。”

花锦说完,就看见了花媚疑惑的神情,又一下顿住。对她来说这些事情就是常识,顺嘴的事儿,可原主这个富家千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顺嘴?

果然,花媚的神情变了变,有些一言难尽的样子看着花锦:“你在娱乐圈,当真学了不少。”

花锦一愣,顺势承认了:“嗯。”

“谢谢你今天过来。”花媚低下了头,声音低低的。

花媚是真的没想到花锦会过来,要债的那边其实不是第一次这样威胁花锦过来了,但这是花锦第一次过来。还及时救了她。

花锦:“……”

自家姐妹还这么客气?她以前的同事都处得比这亲切。难不成,有钱人家的亲情,就是这么客气的?花锦摸不清,没轻易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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