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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章 矿山往事 (1 / 3)

那年记得是1984,似乎快入冬的时节。

当时秦河源十一岁,上小学。

个不矮但是偏瘦,都说他眼睛里有神儿,是块读书的料,但实际也就一般,他心思不在学习上,就总爱琢磨事。

之前的几年,国家逐步放开了对晋西北煤矿的控制,秦父胆大有心思,也凑钱出面包了一座山来做,连带两座开发已经多年的小煤窑。

这时候明面上的煤窑大体都是不赚钱的,有时候还亏钱。

财富在山,在私挖的小煤窑。同时,这一阶段的小煤窑主和煤矿工说起来也差不太多,一样得下井干活,算来算去,赚的都是力气钱。

可就是这样,在一个见钱都属难得的年代,秦家的光景也已经比周边大多数人家都要好上许多,而且正渐渐越来越好。

于是在村邻们的嘴里,秦河源是少东家,打趣的时候偶尔还叫小财主。

那天放学他回家很晚,爬岗子跟人打了一架才回来的,跑回家放下书包他才看见,屋里头站了两个生人。

其中一个有些高,骨架也大,是个面无表情的男的,破烂衣服光脚。再一个被他牵在手里,是个小丫头,扎辫子,穿一身大了许多的棉衣,有鞋子,也大了,脸上脏兮兮的。

爸妈两个坐在那里,难得一次,没因为秦河源回家晚了骂他。

“这是有竖,比你大半个月,以后得叫哥。”秦父笑呵呵说:“这是妹妹,八岁,小你俩都三岁。以后你得和有竖一样,当亲妹护着。”

那天秦河源闹了情绪,没叫哥哥,也没喊妹妹,挨打都没喊。

后来他才闹明白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陈有竖和妹妹的家里,也是做煤矿的,后来出了事故,人没了,家当也全赔了。

十一岁的哥哥在矿上干活,养活自己和妹妹。

秦父一点援手照顾没给,从旁观察了三个月后,决心收下这对兄妹当义子义女。

为此他给老父亲和妻子做解释,话说得有点大,他说:“我看河源能出息,将来成事,比我能大一点,但若他身边有有竖,他的出息,我就拍马也赶不了吃尘……”

像“互补”这种词,老秦当时自然是想不到也说出的,但是意思,其实是这个意思。

至于妹妹,他说:“那是个池塘子,能照出来为人情义,还能养人情义。有竖是个有情义担当的孩子啊,河源也会是的。”

陈有竖和妹妹就这么在秦家住了下来,也上学,也干活。爷爷和爸妈对他俩很好,视作秦家亲生的孩子。

至于秦河源,毕竟是孩子心性,爸妈给人分走了一半,怎么说总有点儿不舒服,就不愿意去亲近。当然,说怎么为难使坏,也是没有的。他不屑干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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