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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日本人,外国人,混血人! (1 / 3)

“王爷,这是?”

第三天时,武松要先返回快活林那边去了,走时朱子龙却是交给他一个东西,要其带回阳谷县。

“这是本王向张大人申请得来的,女户文书。本王引起的事由,自然要负责到底。我听那潘金莲性情刚烈,极有主见。如今和离要是分家的久了,却又是无助。恐有人恶生事端,或强娶之,或强嫁之。带上这张女户文书给她,若有人为难,也好自保。”朱子龙如是说道。

所谓女户,便是户无男丁,女人做了户主。在历史上,女户通常指的是封建社会(尤其是我国的唐宋两朝)中,由妇女来担任一户之主的一种现象。

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则这样解释:“凡有夫有子,不得为女户。无夫、子则生为女户,死为绝户!”

一般是指的家庭没有男性继承人,由寡妇担任户主,立为女户。由于家庭内部没有成年男性,女户一般在徭役方面享有免役和减税的特权。

苏轼做官时,也曾上书《上神宗皇帝书》中有:“女户单丁,盖天民之穷者也,古之王者首务恤此。”

朱子龙的计划是一步步的来,昨天潘金莲一大早就又有信鸽前来回信。

内容说的是,阳谷县令似乎早就对她垂涎欲滴。听闻她和离,有风言传出,似乎想要帮其强配夫家。为恐再生变端,只得求助于朱子龙。

朱子龙想来想去,发现想站在道德至高点上来帮助潘金莲,又让外人暂时说不出个所以然是非功过出来,唯有立刻让潘金莲成为女户再说。

那阳谷县令和朱子龙不对付,之前以为他有些老实了,没想到又跳出来给小鞋穿。可这种事,他朱子龙想管也不能没个由头。

所以,如果不能当机立断的话,指不定还真会让他得手了。

毕竟,当年宋仁宗有过圣旨,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罚款的。尽管后来一朝天子一朝臣,这项规定强制执行的官员和时间少了,但真要有人用这个借口,使坏。

强行将潘金莲又嫁人了,而且还破了那个啥处了的话。估计朱子龙会郁闷到死!

所以,这才两天功夫,他就马不停蹄的跑到张叔夜那边,强求了一张女户文书过来。并且暗中让人快马加鞭的先过去,安排了人员保护潘金莲。

而在明面上,则是让武松将文书带回去,谁让他也和阳谷县令正好关系不好,是敌对呢。过去铁定可以把这事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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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送走了武松,朱子龙正欲回书房公干,却是有下人来报,曹草来了。

自从曹玉婷回府后,他和曹家的关系就更上一层楼了。

那原本和朱子龙一起号称开封十大恶少的曹草,以前可是经常和朱子龙一起玩乐的。后来和曹家合作后,受曹家家主约束,反倒来的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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