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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法律,赞歌与游行 (1 / 5)

王夫之第二天一早,就收到了朝中大员亲自送来“摄政王手谕”,要他组织一批人对昨夜秦王府发生的“农妇案”一事进行宣传,为全面展开反腐运动打造声势!

孙可望可谓是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了,做事必“师出有名”,而且高举“为国为民”的大旗,满嘴仁义道德,个人声望也由此与日俱进!

如果只看他说了什么,不看他做了什么,设立了什么制度,孙可望绝对是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仁义之君!

现在朝中的异党和几个典型贪官都已经被打得差不多了,各个重要部门也已经完成了一轮反腐和重要官员的补充,全部都是孙可望提拔上去的人,他自然要趁此机会,更进一步,对基层进行全面的整顿。

不过,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这次反腐运动,各个案件的审判,真真切切是按着“大明律”来的,孙可望并没有过多插手,反而是训斥了那些妄图揣测他的意思,随意加罪减罪的大臣,大理寺官员更是直接被裁撤了四人。

孙可望自然知道运用特务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打击异党,处理贪官,效率会高得多,也更容易达到自己的目的,可对于政治体制转型而言,终究是弊远大于利的。

这片土地上的人治色彩太过厚重,已经严重限制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君权的极度扩张,更是使得法治永远都是一个笑话。

强如朱元璋,可谓是封建帝王里面,数一数二的开国皇帝了,原本企图以“大诰”,“大明律”治国,但又设置了锦衣卫这一机构,以便于自己打击大臣勋贵,巩固统治。

最终,经过朱元璋的以身作则,证明了“大明律”就是个屁之后,大明的所谓“法治”,也直接断送在了这位朱明王朝的创始人手里!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谓的“大诰”,“大明律”,也只不过是适用于百姓罢了,朱家子孙,大臣勋贵自然另有一套法则,朱元璋也从来没觉得自己应该受到“大明律”的制约。

不过,孙可望和朱元璋不一样,他不能,也没有必要那么做,朝中的这些人根基都不够深,大西-永历复合政权的核心权力在军队里,军法队自然会特事特办!

只能说,任何的改革和转型,都是充满矛盾的,有的地方能改,有的地方不能改,有的地方得先改,有的地方得后改,其中的尺度,便是所谓的“政治智慧”了!

而朝中的那些人精,很快就嗅到了孙可望的意图,心中欢喜万分,一个个都开始研究大明律去了!

要知道,比起把性命交给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生死只看对方的喜怒哀乐,把性命身家交给律法,明显安全得多!

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孙可望的这个小朝廷更加稳固了,大臣做事也不再那么畏手畏脚,生怕上面一个不高兴就能找借口撤了自己的官!

王夫之看了孙可望的“手谕”之后,随即叫来了孙可望的心腹,翰林院编修兼岳麓书院副院长方于宣,以及好几个岳麓书院的同僚,准备开始筹划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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