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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海盗之酒 (1 / 5)

“我在这里郑重的宣誓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

按照美利坚合众国的入籍所述,新国民将不再向亲王、君主、国家或公民效忠,在美利坚是没有国王、公爵、皇帝之类头衔的人存在的,所有人都平等,总统不能将同样民选的县长给开除了。

在独立战争前北美十三州深受宗主国的盘剥,1764年的《蔗糖法案》第二年又颁布了《印花税法》,蔗糖贸易需要上缴硬通货,而不是纸币,当时的美国自己也缺,他们甚至拿印第安人的贝壳珠当货币使用了。

营养是除了先天条件外另一个决定人身高的因素,美国作为农业大国,不仅有玉米、小麦,还有纽约州的上等牛肉、北卡罗来纳的上等猪肉,费城的上等鹿肉,随着这十三个殖民地联合成网,18世纪的美国人成为全球营养最好、身材最高大的。

无休止的贫困让大多数欧洲人不只是生命周期变短了,连身高也比美国人矮了十英寸。

早期的移民往往都是在故乡混得很惨淡的,离开家乡,去一个可以干得更好的地方总比留在这儿没活干也没希望好。这些人即使没遇到饥荒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瘦巴巴又矮小的欧洲人在人高马大的美国人面前看起来有点可怜,但他们一下船就有活干,也有人确实很走运,像菲利普・英格利希一样发了财,又或者因为替贵族干活,自己成了独立木材承包商,为皇家海军提供桅杆。

不过在发迹之前他们也和蔗糖种植园的奴隶们一样喝朗姆酒,因为它是糖做的,是热量最高的酒精之一,关键是很便宜,人们乐于喝它注入热量、增强体质、抵御寒气。

英国佬对蔗糖加了税,不仅抢夺本来稀缺的硬通货触犯了有钱人的利益,最终还是这些消费者们承担,于是穷人和有钱人前所未有得团结一心,想要把逃到新大陆还不让人安生的国王赶走。

边沁认为,人的首要目的就是追求幸福,一直以来人们难以给出一个关于幸福的普遍定义,边沁认为快乐就是幸福。

一个醉鬼可以短暂喝到甜蜜的朗姆酒,这仅仅可以给他带来短暂的快乐,却对改善他的生活无益,这样可以称为幸福吗?

拿破仑曾经将沙漠比作可以踩在脚下的海,伦敦医生则说船只就像海洋里的骆驼,如果船员的供给得不到满足,那么他们就会像大篷车里的人,水袋只能用一时,仿佛在控诉自己的生命被报废在缺水的沙漠里。

每当船只入港首先要补充淡水,其次就是补充新鲜的肉类和蔬菜,再有就是柠檬,它和葡萄酒一样可以防止败血症。

再有就是朗姆酒,不只是水手,海盗也很喜欢喝,喝了它可以迅速增加冒险和勇气。

英国商人将朗姆酒当成全球贸易的商品,酿造葡萄酒的果农其实有时喝不上自己酿的酒,他们会酿造一种“酸酒”,就是用水将橡木桶上残留的那点果屑和酒精,它喝起来就跟醋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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